森林防火人人有责!雨湖公安查处2名违规野外用火人员
2023-02-02 20:05:04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璐 | 作者:蒋懿 | 点击量:6379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:蒋懿)春节回乡祭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,也是老百姓向已逝亲人表达哀思的一种传统方式。却有群众不顾法律法规,祭祀时违规野外用火,引发森林火灾。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,雨湖公安特发布近期2起违规野外用火,被处罚案例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。
1月28日下午,汤某前往姜畲镇新城村集体自留山祭祖时燃放鞭炮,未等鞭炮和香烛燃尽后就离开现场。由于当天风力较大,迅速引发山火。姜畲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到,与消防员、村民及时将大火扑灭。经核实,此次火情过火面积约4467平方米。
随后,派出所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汤某至公安机关。汤某对自己的不文明祭祀行为深感懊悔。目前,汤某在明知雨湖区人民政府下达了《森林防火禁火令》的情况下,仍心存侥幸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等,造成不良后果,姜畲派出所依法给予汤某罚款的行政处罚,并进行了批评教育。
1月29日,蒋某前往姜畲镇白鹭湖村祭祖,燃放鞭炮时,炸裂的火星将坟墓周围杂草点燃,引发林地起火,过火面积达1800平方米,幸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。
目前,蒋某明知雨湖区人民政府下达了《森林防火禁火令》的情况下,仍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等,造成不良后果,姜畲派出所依法给予蒋某罚款的行政处罚,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
即将立春,气温逐渐回暖,天干物燥风急,正值森林火灾高风险期。
雨湖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:要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,严禁携带火种进山、严禁野外用火。在祭祀时要做到文明祭祀,不燃放烟花爆竹、不燃烧纸钱。如野外违规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从严查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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